商务部国际贸易全国编辑核验政策参考
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
完善航空保税维修业务布局、财税与金融支持,推动维修服务贸易发展。
发布机关商务部等九部门
官方页面发布日期2026-08-27
发文字号详见官方原文
本页核验日期2026-09-23
适用地区
全国。全国性文件仍需核对属地实施安排。
哪些主体值得关注?
符合航空维修许可或批准委托条件的航空维修企业
支持方式
保税业务及相关财税、金融政策支持
时间与办理安排
本页未确认统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,请查阅原文、附件和属地办理安排。
航空保税维修产品范围、内销手续和税收处理须核对原文及海关执行要求。
准备材料前,建议核对
- 申报主体与指南方向是否一致,是否存在地区、资质、成立时间或限项要求。
- 最新版附件、申报平台填报要求,以及推荐单位的内部受理时间。
- 支持方式、资金口径和项目责任;不要把认定、授信额度等同于现金补贴。
官方来源与引用
来源:商务部等九部门。本页为新结构政策数据网整理摘要,完整条款以官方原文及附件为准。
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cfb/dwmygl/art/2026/art_b91279d04501446abbb89edbc2a67cbe.html ↗
引用建议:新结构政策数据网《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核验日期 2026-09-23,https://xinjiegou.org/policies/aviation-bonded-repair/。